職業病是指企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,因接觸粉塵、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、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。根據《職業病分類和目錄》,職業病包括10大類,132種。我國政府規定,確診的法定職業病必須向主管部門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。
職業病三級預防:第一級預防(病因預防):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。第二級預防(臨床前期預防):早發現、早診斷、早治療。及時檢測、及時處理,防治病損的發展。第三級預防(臨床預防):是使患者在明確診斷后,得到及時、合理的治療。防止疾病惡化、復發及喪失勞動能力。職業病三級預防體系相輔相成。第一級預防是最重要的,也是最理想的方法,第二級和第三級是第一級預防的延伸和補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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